1、什么是报到证?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等,报到证代表了毕业生的干部关系。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如报到证遗失,应由毕业生本人向学校就业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学校核实后,出具证明材料,毕业生本人持证明材料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遗失证明。
2、什么是户口迁移证?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的重要凭证,因此公民在户口迁出后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不得遗失、涂改以及转借,若因不慎将户口迁移证遗失,应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3、“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及联系?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到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人事档案,他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到证》后,才得以实现。
4、毕业生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档案?
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是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有的毕业几年了,档案还在学校放着;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有甚者早已不知将档案丢在何处,似乎“档案没什么用了”。其实不然。现在,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公务员的考选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报考研究生、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计算工龄、出国、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你的人事档案。总之,现实生活中,人事档案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这正是“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所以有些同学就误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学校保存的只是“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人事档案,如你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
按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报到证人事部门签署日期为准)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到日期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不能起到人事档案的相关作用。
5、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对个人有什么好处?
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人才交流中心保障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毕业生可以享受到和国有单位工作人员相同的人事待遇,如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政策咨询、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管理毕业生人事档案、办理转正定级、初定职称、身份认定、连续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职称资格考评、出国政审、党员管理、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相关人事证明等,许多地方的人才交流中心还可以为毕业生代办落户和保险。
6、哪些机构能保管人事档案?
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委托人事关系。
7、毕业生本人的档案和户口一般怎样处理?
毕业生毕业时,一般会面临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毕业生落实了就业单位且单位要求办理学生的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第二种情况是毕业生虽然落实了就业单位,但单位不管学生的户口和档案。第三种情况是毕业生没有落实就业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毕业生档案和户口在毕业时有如下几种处理方式:对于第一种情况,毕业生持《报到证》到工作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凭《报到证》予以办理档案接收手续和户口关系。对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其档案和户口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通过政府相关机构进行档案托管和户口落户,二是没有办理户档托管或代理(储备)的毕业生,学校将其户口关系、档案材料转至家庭所在地,打回原籍。
8、三方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三方就业协议书不是劳动合同。三方《就业协议书》是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所在院校三方签订的协议书。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
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由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个人所签订的双方合同。主要约定工作职责、薪金福利、劳动保护、服务年限、保密内容、违约条款以及各种保险,等等。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是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