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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务员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将被辞退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03日    阅读次数:1046

我国公务员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将被辞退

晨报讯 (记者 姜葳)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级的公务员将被辞退,公务员队伍将建退出机制的说法终于首次落到了纸面上。昨天,国家公务员局连发《公务员培训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三个试行规定,并于即日起生效实施。

考核决定薪水职位

根据 《公务员考核规定 (试行)》,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表现和工作实绩是考核一名公务员是否称职的主要标准。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包括个人总结述职,主管领导给出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还要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

五年称职晋升一级

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对应工资标准可提高一档工资;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并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要被降低一级职务,该考核年度不计算为上述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尤为引人注目的是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的明文规定,这意味着被视为金饭碗的公务员岗位首次出现落在纸面上的退出机制。

为国争光可获奖金

《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明确,公务员或公务员集体如有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做出贡献等情况,应予以奖励。

对获得奖励的公务员,按照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金。对于因同一事由已获得上级机关奖励的,下级机关不再重复奖励。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立该规定之外的其他种类的公务员奖励,不得违反该规定标准发放奖金,不得重复发放奖金。 晨报记者 姜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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