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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介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03日    阅读次数:987

贵州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介

 

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2003年的夏天,贵州省在全国首批开始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五年来,贵州既招募本省大学生,又接受外省的援派,累计安排来自北京、山西、湖南、海南、湖北、江苏、四川、河南、辽宁、安徽、河北、贵州等省内外志愿者7692人次,覆盖省内65个县约800余个乡镇,服务项目包括支教、支农、支医、农技扶贫、远程教育、青年中心、基层检察院、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基层法律援助、农村文化建设等11个方面。无论是志愿者总数还是覆盖范围均居全国第一。同时,贵州还在全国率先启动了贵州省内项目,一些地县级项目也随之开启,形成全国唯一的四级联动(中央、省、市、县),四级出资,四级开展西部计划的“贵州西部计划现象”,受到团中央领导的高度赞扬。在志愿者的管理中,我省独创了“三位一体”(各级项目办、服务单位、志愿者个人构成管理体系)的管理模式。20054月贵州省西部计划项目办荣获全国西部计划综合评比(服务省)第一名。

  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们积极投身基层,在基层砥砺品格、无私奉献,用激情和爱心演绎了一曲曲壮丽的青春之歌,受到基层百姓的欢迎和拥护,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他们中涌现出了许许多多的先进典型,成为家喻户晓的“志愿明星”,成为大学生们的学习楷模。西部计划志愿者唐开文、谌永业分别荣获2005年度“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和“中国百优青年志愿者”称号。同时,经过12年的磨砺,西部计划志愿者们的自身也得到很大的提升,增强了社会责任感,转变了就业观念。据统计,至2007年末,共有2000余名结束服务的省内外西部计划志愿者通过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和录用、各地聘用、自主创业等方式扎根贵州为基层工作。

  我省5年来的实施成绩充分显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志愿者奉献精神为引导,大学生广泛参与为内容,积极投身我省扶贫攻坚的主战场,拓宽了大学生的就业渠道和促进了人才的合理配置,摸索出了新兴的智力扶贫模式,真正取得了“老百姓得实惠,志愿者长才干”的阶段性成果。

 

贵州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20064月,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办、团省委联合启动了贵州省“三支一扶”计划暨组织我省大学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一系列精神和部署,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方面的扶贫攻坚工作,为我省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献智献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贡献。“三支一扶”计划实施两年来,共有1000名“三支一扶”志愿者在我省的37个受援县服务,服务乡镇达400余个。

按照《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 》(黔人通〔200648号)文件精神,“三支一扶”计划项目办与“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在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三支一扶”计划的具体实施。借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实施经验,“三支一扶”计划在我省得以顺利推进,并取得了积极的社会影响和成效,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肯定。“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到来,为我省基层教育、农业、卫生、农技扶贫等项事业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努力奉献,为我省早日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起到了加速作用。

 

“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工作

背景介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20051231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05]21号),对我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进行了部署。这项工作是省委省政府按照中央要求,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战略高度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我省从2006年开始,以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为抓手,贯彻落实中央对这项工作的部署。

工程情况简介

 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是省委、省政府结合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而提出的重大决策。目前农村人才匮乏已成为制约我省农村小康建设的重要因素。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年轻干部到农村锻炼成长及献智出力,提升农村本土人才文化知识水平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的具体任务为:2006年选聘1000名(实际选聘1500人),2007年选聘2000名,2008年选聘2500名。选聘对象为我省及外省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应届、往届毕业生(含高等职业院校应届、往届毕业生)。在村工作时间2-3年。

我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积基层就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各专项工程进展情况在贵州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 均有收录,欢迎放大高校毕业生点击阅读。

 

贵州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连续5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我省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我省2008年选聘名额为629名。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2年以内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大学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职务或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或系(含校属学院)级“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也可选聘。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团省委等部门组织到农村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按照选聘计划的一定比例单独进行选聘。

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主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主要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依法竞选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等职务。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为3年,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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