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证对象:处于未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毕业年度内至离校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大学专科以上学生,为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政策,均可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办证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校证明),即可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办证程序:持办证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或市、县就业服务窗口进行个人就失业状况信息登记,便可获得《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信息内容分为就业和失业状态。就业状态包括体制内就业和体制外就业,灵活就业、创业等类型;失业状态包括求职、待业、失业等非就业状态。
办证待遇:就业部门将对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仍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创业能力培训,对具有创业潜能的人员进行创业孵化和系统的政策扶持。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就业失业登记证联系电话.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