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招聘信息>>阅读文章

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2012年3月招聘协勤人员简章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9日    阅读次数:542

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2012年3月招聘协勤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城市综合执法协勤人员,16名。

二、报名条件、范围及录用办法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过硬,遵守纪律,热爱城管工作,具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精神。

(二)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2米以上,年龄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复退军人优先)。

(三)统一参加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组织的笔试和面试,择优录取,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统一组织考核,合格后正式录取。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

三、城市综合执法协勤人员的职责

1、协助参与城市综合执法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从事非行政执法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3月20日至3月27日9:00至16:00

(二)报名地点: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人事科(市府路40号 咨询电话:5828468)

(三)报名所需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五、聘用办法

通过笔试和面试择优录取,时间待定。

(一)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前16名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行承担。

(二)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三)培训

录用人员,由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统一组织岗前培训,成绩合格者办理《上岗证》。

(四)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达到要求的,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实行月薪制,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500元(试用期1000元)。各种社会保险参照城镇企业职工相关规定执行。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需符合公布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信息,可登陆贵阳城管网(www.gycgw.gov.cn)及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om.cn)查询,咨询电话:582846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研究确定。

 

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