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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疆皮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8日    阅读次数:640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关于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皮山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解决皮山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短缺问题,现面向全国编制外招聘2500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计划招聘2500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教师,其中:幼儿园1000名,小学1000名,初中500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2017年9月前皮山县自主招聘的教师;
  3.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无宗教信仰;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以身份证为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已取得或2018年6月底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毕业院校开具毕业证明);
  6.专业要求
  详见《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及所列目录相似、相近专业;
  7.学历要求
  (1)学前阶段要求中专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小学阶段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阶段要求本科(师范类)及以上学历。
  8.普通话及 MHK的要求
  (1)对疆内普通高校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和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往届毕业生MHK需在三级甲等及以上或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
  (2)对民考汉的少数民族毕业生需提供民考汉证明即可。
  四、工资待遇
  皮山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地区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绩效工资、南疆工作补贴等6项组成,本科生每月按5877元(含五险一金),大专(高职)学历5801元(五险一金),中专学历5719元(含五险一金)。
  五、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2月10日。
  六、招录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为发布公告→公众号或网上邮箱报名→确定初选面试地点、时间→现场资格初审→初选面试→报到→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资格。招聘工作由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通过皮山县电视台、广播、信息网、皮山县人民政府信息网、皮山教育零距离及内地省市招聘点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关注《皮山教育零距离》微信公众号
  方法1:查找公众号ID关注(公众号ID:皮山教育零距离);
  方法2:扫二维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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