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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贵港市纪委监察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9日    阅读次数:207
 2017年贵港市纪委监察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贵港市纪委监察局反腐倡廉信息中心为隶属于贵港市纪委监察局管理的,相当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纪委监察局反腐倡廉信息中心面向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4名。现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政治坚定,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谦虚谨慎、勤奋敬业、作风扎实、团结协作;

  (二)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辩证思维、综合分析能力,熟悉计算机相关操作知识;

  (三)贵港市范围内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或事业单位人员(注:事业单位人员必须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

  (四)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以后出生),能力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身体健康;

  (六)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服务年限需满5年以上(含试用期);市直或县市、区直机关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须试用期满转正(与所在单位签有协议的公务员须按协议服务期满);县(市、区)及乡镇选调生须具有在选调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有任职试用期的新任职人员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二、公开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填写《贵港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邮寄或电子邮件至中共贵港市纪委组织部(邮寄地址:广西贵港市荷城路888号市行政中心A区二楼218室,邮编:537100,电话:4563201,传真:4563201,邮箱:ggsjwzzb@163.com)或直接到贵港市纪委组织部填写《报名表》;同时提供大学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个人履历表、个人近年来工作总结、2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等材料。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审查资格。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6月14日(星期六、星期日不上班)。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6月23日前。

  (二)笔试

  1.资格审查通过后,由中共贵港市纪委组织部电话通知有关人员统一参加笔试。

  2.笔试由纪委组织部统一命题、制卷、阅卷。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地点:由中共贵港市纪委组织部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否则取消笔试资格。)

  (三)面试

  1.由中共贵港市纪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招考数1:1的比例确定。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组织考察、确定选聘人选

  中共贵港市纪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拟选聘的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经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选聘人选。选聘人选由中共贵港市纪委组织部书面通知。

  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办理调动

  由中共贵港市纪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其他事项

  本次选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聘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中共贵港市纪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陈晓,联系电话:0775—4563201。

  附件:贵港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贵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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