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招聘信息>>阅读文章

湖南省邵阳市2015年选聘3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任职公告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7日    阅读次数:676
 培养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和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引导大学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社建设、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创业致富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根据《邵阳市创新创业适用人才引进办法》,市人才办、市农委、团市委决定在洞口县、武冈市、邵阳县等县市区开展引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试点,选聘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任职。现就有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2015年全市选聘3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任职。各县市区选聘计划数额如下:邵阳县7名,洞口县9名,武冈市9名,新宁县2名,隆回县1名,双清区1名,新邵县1名。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周岁以下(1985121日后出生)邵阳籍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毕业生(2016年应届毕业生签订能在20167月前按期毕业的承诺书后亦可参与选聘),同等条件下贫困大学生优先。

三、选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1218日至20151228日。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网络报名,也可至共青团邵阳市委青农部进行现场报名(地址:邵阳市委大院3号办公楼一楼)。现场报名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报名表。网络报名需将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毕业证原件扫描件、报名表发送至共青团邵阳市委青农部邮箱(tswqnb2011@163.com),并电话联系(0739-5323581)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2.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初审由组考单位负责。初审结果将在报名截止后一周内在湖南领导人才网、邵阳市党建网、邵阳三农网和邵阳共青团网进行公示告知。考生需在考试前三个工作日内到共青团邵阳市委青农部领取准考证。网络报名者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携所有证件原件进行资格现场确认。

3.考试。考试由市人才办、市农委、团市委负责组织,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申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分相同者,以笔试成绩排定名次。原则上每个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3才能开考,应考人数未达开考要求的,由组考单位研究确定是否开考。

4.体检。按照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如体检不合格,则进行一次递补。

5.公示。考试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湖南领导人才网、邵阳市党建网、邵阳三农网和邵阳共青团网进行公示。

6.决定聘用。综合公示情况,由组考单位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由考生与所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聘用合同。

7.培训上岗。聘用人员由组考单位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后,组织到岗上任。

四、任职和待遇

(一)任职

受聘人员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助理职务,并全面负责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团建工作。具体工作由合作社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二)待遇

1.获聘后,前三年由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按每人每年3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包含相关保险的个人部分)。

2.受聘人员任职期间,可自主创业,视其经营规模大小,优先享受创业贷款等扶持政策。

3.任职期满后,不再享受补贴,但可享受创业相关优惠政策。

附件:承诺书

邵阳市委人才办邵阳市农委共青团邵阳市委

20151214

来源:

http://www.hnleader.gov.cn/Index/ViewNews/?NewsID=151216155417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