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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湄潭县招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8日    阅读次数:1053

2011年湄潭县招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和遵义市人事局《关于贯彻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遵市人发[200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湄潭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46人。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考试考核招聘单位、岗位及学历、专业见《湄潭县2011年公开考试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2)。

二、公开考试考核招聘的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其他条件符合《湄潭县2011年公开考试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2)的要求。高中教师招聘对象为:2011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贵州籍首届免费师范本科毕业生;师范类“211”工程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自愿到湄潭县事业单位工作5年及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及相关规定执行;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371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671以后出生);

6符合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其他资格条件

7、户籍不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在校期间或工作期间受过纪律处分或受过治安处罚及刑事处罚的;

2、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3、不能按照招聘程序及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学籍档案的;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开考试考核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考试考核招聘工作的基本程序为:(一)发布公告;(二)远程报名;(三)资格审查;(四)考核;(五)体检;(六)公示;(七)聘用。

(一)发布公告

将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教育网和有关高校校园网发布公告。

(二)远程报名:

1、报名时间:2011542011514

2、报名方式: 考生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上下载并填写《湄潭县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必须填写完整准确,如填写信息错误,责任自负),并将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在职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扫描后一并通过E-mail按报考职位分别发送到以下邮箱:

①教师类:mtxjyjrsg@163.com;

②医生类: mtxwsj@126.com;

③非教师医生类:1014487870@.qq.com;

3、联系咨询电话:

教师类:

0852-4229221(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教育股)

医生类:

0852-4250628(湄潭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非教师医生类:

0852-4227336(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

0852-4221293(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因特殊原因未进行远程报名的考生,县考试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可以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由县考试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招聘单位对远程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由县招考办电话通知本人进行资格复审和考试考核。

2、现场资格复审

1)非教师医生类

地点:贵州大学(具体地点电话通知)

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须携带的资料:

①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4张;

④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报考教师医生类职位的考生的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分别由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湄潭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并电话通知考生。

(四)考试考核:

1、非教师医生类职位的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内容:

①思想政治素质。应届毕业生主要了解其在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有无奖惩等情况;往届毕业生主要了解其在原单位的思想政治表现情况。

②专业知识水平及工作实绩。

③逻辑思维及组织分析能力,主要考核在面试过程中表现出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能力、运筹能力以及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

④其他资格条件,进一步了解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详细资格等情况。

考试考核方式:

①考试考核采取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由湄潭县考试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进行,就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组织分析能力等方面按相关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考核评分。

②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为应聘人员最后得分。

③由考试考核小组向湄潭县考试考核招聘领导小组汇报考核情况,并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不同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员。若考核成绩相同,以在校期间综合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

考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一般在现场资格复审后一天)

考试考核地点贵州大学(具体地点电话通知)

2、教师医生类职位考试考核主要采取招聘单位和考生面对面交流的形式进行,具体操作方式分别由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拟定并组织实施。考试考核时间和地点分别由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湄潭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并电话通知考生。

进入体检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学籍档案转到湄潭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非教师类)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教师类),提取本人学籍档案若需有关证明,请到湄潭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非教师类)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教师类)出具。

咨询电话:0852-4253248(湄潭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852-4229221(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教育股)

(五)体检

体检由湄潭县考试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当日,由湄潭县考试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如本人提出申请,经湄潭县考试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考核及体检结果,由湄潭县考试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公示7天。公示期内被举报违反招聘规定和考核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由湄潭县考试考核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决定递补人员。

(七)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资料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政策、待遇

(一)从外县到我县就业的新聘用人员,按新的户籍管理优惠政策办理落户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从正式聘用的试用期内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标准。

(三)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5年服务期合同,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动申请。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湄潭县2011年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别设在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非教师医生类)、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教师类)和湄潭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口按照本《简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负责招聘日常事务工作。

六、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实施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和有关规定处理。

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举报电话: 0852——4221467(湄潭县纪委、监察局)

七、未尽事宜由湄潭县2011年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八、本简章由湄潭县2011年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

1湄潭县2011年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湄潭县2011年公开考试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

3湄潭县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2011427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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