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水城县公开考调
六盘水市第四中学(原县二中)、六盘水市第八中学(原县三中)、水城县第二小学教师
实施方案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水城县在职教师公开考调初中教师30名、小学教师20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调工作的组织领导
此次考调在水城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人员从人事、教育、监察、编办等单位抽人组成。
二、考调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考调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考调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按照编制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教学能力测试、体检、考核、择优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考调计划
在水城县在职教师中公开考调市四中初中教师10名;市八中初中教师20名,在水城县在职教师中考调县二小教师20名,共50名。具体考调单位、学科及人数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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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段 |
学校 |
小计 |
学科及考调(招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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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政 治 |
美 术 |
体 育 |
音 乐 |
历 史 |
地 理 |
生 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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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中 |
市四中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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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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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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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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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中 |
20 |
4 |
4 |
4 |
1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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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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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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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
县二小 |
20 |
7 |
7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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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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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调条件
1、水城县正式在职在编教师(特岗教师因合同期未满不能参加考调)。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德,热爱教育事业。
3、报考初中教师职位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职位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符,具有教师资格证。
4、具有3年以上教龄(2007年9月1日以前参加教学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考调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无违法违纪行为,近三年(2007、2008、2009)内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五、发布公告
水城县政府网:http://www.shuicheng.gov.cn/
水城县教育网:http://www.gzscjy.com/
六、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0年7月24日—2010年7月28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毕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或达到办理教师资格证的证件、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审验原件交复印件)。
(2)乡(镇)中心学校或县直属学校出具的证明,须注明参加教学工作时间、2007-2009年度考核情况。
2、交近期同底免冠彩色1寸照片5张。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四)报名时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五)资格审查。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有关材料,经考调办公室资格审查组审查,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后方可报名,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报名表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由他人代报名出现报名表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七、考试
每个职位考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学科考调计划。
考试分为笔试和教学能力测试(面试)。笔试和教学能力测试由水城县招考领导小组聘请专家封闭式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40%,综合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所报考职位相关学科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时事政治(2010年1-6月)。
2、笔试时间:
3、笔试地点:水城县一小。
4、笔试结束后,根据每个职位的考调人数和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如遇某职位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教学能力测试。
5、
(二)教学能力测试
1、教学能力测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教学能力测试时间:
3、教学能力测试地点:水城县一小。
4、入围参加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准考证参加教学能力测试。
5、
6、根据考调人数和综合成绩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
八、体检
1、体检工作由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普通高校师范类招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时间:
3、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若同一职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体检合格人数多于考调人数的,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则按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若递补参加体检者仍不合格,不再递补。
4、
九、考核、调动、办理相关手续
考核工作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从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和教育局抽人组成考核组,按考调条件于2010年8月10日至8月17日进行考核。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调动人员,并于2010年8月18日至2010年8月22日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调动人员。由人事、教育、编制部门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在县招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水城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严格按照《公开考调教师实施方案》规定进行,坚持原则,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给予纪律处分。报考人员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取消考调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十一、未尽事宜由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 8935678
县 教 育 局 人 事 股 8228678
县 纪 委 监 察 局 8932804
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水城县教育局
水 城 县 编 委 办 公 室
二O一O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