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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举办“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31日    阅读次数:1006

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举办“大学生就业·创业

群英会—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的通知

 

黔教办毕〔2009〕168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学生司和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联合下发的《关于举办“大学生就业·创业群英会 —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司函〔2009〕2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各高校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我省高校初赛、复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学生参加初赛。在学校初赛的基础上,推荐1—2名选手作品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复赛。请各高校将参加复赛选手的基本情况和作品于2009年9月30日(星期三)前报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省教育厅将按照《通知》要求,在10月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组织复赛。届时选拔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选手及作品。

三、各高校在初赛中有什么好的做法、建议和意见,请及时报告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联 系 人:路厅   联系电话:0851-6812656

E—mail:   gzsjyzx@163.com

 

 

 

 

 

 

 

 

 

 

 

教育部司局函件

 

 

关于举办“大学生就业·创业群英会

—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的通知

 

教学司函〔2009〕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响应温家宝总理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就业工作首位的号召,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的工作要求,普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知识,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技能与实践能力,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指导下,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联合中国教育电视台,定于2009年4月-12月举办“大学生就业·创业群英会--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以大学生“励志、成才、就业、创业”为主题,以电视录播为宣传载体,采取全国分校分省市竞赛晋级的方式,力图真实记录再现大学生就业创业全过程以及企业招聘情景。

二、大赛从2009年4月启动,广大毕业生可通过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www.ncss.org.cn)大赛专栏了解活动具体内容、流程及参赛标准,并进行统一报名。基本比赛流程如下:

1. 5月-9月高校初赛。参赛学生可免费使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提供的“职业生涯规划自助系统”(也可自主选择其它软件系统)完成个人职业生涯规划设计书面作品。书面作品分就业、创业两大类。学校比赛前自行组织评委评定选手职业规划书面作品成绩,选手在比赛现场用PPT作自我展示,并回答评委问题;选手书面作品、现场展示成绩评估权重由高校自主决定。学校参加省市复赛名额由省市自主决定。

2. 10月省市复赛。省市复赛评委由省市自行组织。评委赛前评定选手职业规划书面作品成绩(占复试成绩30%);选手现场用PPT作自我展示,回答评委提问(占复试成绩30%);用人单位多对一面试(占复试成绩40%)。各省市共计产生80名选手晋级全国总决赛。中心根据各省市有效参赛选手数量,按比例分配晋级名额。

3. 11月上旬就业训练营。80名入围全国总决赛选手分为8组,由中心统一分配到相关合作企业进行轮岗实习,企业设置适当工作任务由各小组完成。选手须把就业训练营任务完成情况在自我展示PPT中表现出来。

4. 11月下旬北京全国总决赛。选手根据就业训练营情况重新制作PPT自我展示,专家现场打分(占总决赛成绩50%);评委现场分配任务,80名选手分为8组,以两两PK、小组晋级方式完成比赛,评委根据每队及每人任务完成情况决定小组胜负和个人成绩(占总决赛成绩50%)。最终以选手总决赛期间累计积分和现场评委打分情况决出总决赛优胜选手及被用人单位录用选手名单。

5. 12月,以全国总决赛为主要素材的15集电视节目在中国教育电视台播出。

三、大赛媒体支持

1.平面媒体:《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新京报》、《北京晚报》、《文汇报》、《新民晚报》、《新华日报》、《羊城晚报》、《青年时报》、《中国大学生就业》、《青年文摘》等;

2.网络媒体: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各省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部分视频网站、各门户网站新闻网;

3.电视媒体:中国教育电视台、各省市教育电视台、部分省市电视台。

四、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将本通知及时转发到本行政区域内各高等学校,并组织做好省市复赛。各部属高校要积极宣传、组织和动员毕业生参加大赛,并组织做好高校初赛。

五、大赛联系人:

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

联系人:金秀敏    文双元

E-mail:jxm@moe.edu.cn

电话:010-66096338  010-66097902

传真:010-66092083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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